养老院里的入矫宣告_每日热闻

2023-05-24 07:02:28 北青网


【资料图】

近日,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联合青云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昆明市安宁某养老敬老中心,为处于脑梗康复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欧阳某办理入矫宣告,按时将其纳入正常监督管理。

欧阳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在规定的10日报到期内,盘龙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无法联系到她。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动走访得知,欧阳某因脑梗二次发病,经昆明市延安医院救治后,被送往安宁某养老敬老中心康复治疗,至今未痊愈,行动不便,无法到盘龙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履行报到登记义务。

查阅收到的法律文书材料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到,欧阳某离婚后独自一人抚养未成年女儿,家中还有八十岁高龄的母亲。针对其实际情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决定上门为其办理入矫宣告。

在某养老敬老中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医护人员陪同下,关切地询问了欧阳某的身体情况,鼓励她以坚强的意志抗病,让她静心配合治疗,早日康复。

随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欧阳某办理了入矫宣告,现场完成信息采集、入矫谈话等法律程序,使其能在规定时间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嘱咐其放下思想包袱、安心养病,积极配合监督管理,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面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真诚的关心,欧阳某深感温暖与感动。她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大老远来提供执法上门服务表示感谢,承诺今后一定深刻汲取教训,争做守法公民。

针对有特殊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盘龙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送法入户,以法润其心田,唤他们重返正途;执法上门,服务到心,给予他们尊重和关怀,让他们在日常的执法管理中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从而确保社区矫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既把握了法律的尺度,又体现了执法的温度。(记者)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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