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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网民反映,有人把狗牵进洱海。州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州指挥部监管执法组和大理市洱管局进行核实处置。
5月20日下午,执法人员查找到当事人胡某等人,并对胡某等依法进行了问询、调查,经调查,当事人胡某与朋友于5月18日在大理镇龙龛村洱海边游玩时将狗牵进洱海。通过批评教育,胡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诚恳致歉。大理市洱海管理局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胡某下达了《大理市洱海管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洱海是大理人的“母亲湖”,需要每个人的呵护。在下一步工作中,州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将进一步强化《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加强洱海流域监管执法,坚决查处和制止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及时回应媒体关注和社会关切,努力为洱海保护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请不要随意伤害苍洱生态
文明拥抱自然、文明观光
让我们一起用实际行动保护洱海!
洱海保护治理及转型发展指挥部宣传组供稿
编辑:刘林灵
责编:黄晓林
终审:苏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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